問題詳情

16 經鑑別為人口販運被害人,且無合法有效之停(居)留許可之人,中央主管機關應予核發下列何種證件?

(A)1個月以下效期之臨時停留許可

(B)3個月以下效期之臨時停留許可

(C)6個月以下效期之臨時停留許可

(D)1年以下效期之臨時居留許可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21053
統計:A(86),B(158),C(1950),D(4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人口販運被害人之臨時停(居)留

用户評論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人口販運防制法第 28 條人口販運被害人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無國籍人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無合法有效之停(居)留許可,經核發六個月以下效期之臨時停留許可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視案件偵辦或審理情形,延長其臨時停(居)留許可。前項人口販運被害人持有合法有效之停(居)留許可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視案件偵辦或審理情形,延長其停(居)留許可。人口販運被害人因協助偵查或審判而於送返原籍國(地)後人身安全有危險之虞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專案許可人口販運被害人停留、居留。其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五年,每年居住超過二百七十日者,得申請永久居留。專案許可人口販運被害人停留、居留及...

【用戶】Berry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人口販運防制法第16條經鑑別為人口販運被害人,且無合法有效之停(居)留許可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核發六個月以下效期之臨時停留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