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憲法增修條文第 11 條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試問以下何種法律,為此一憲法規定授權制定者?
(A)入出國及移民法
(B)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C)國籍法
(D)國家安全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53323
統計:A(76),B(6025),C(137),D(82),E(0)
用户評論
【jacks.shih已考上】評論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6 月 17 日) 第1條: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