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len Chen】評論
第 7 條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相牽連之案件:一、一人犯數罪者。二、數人共犯一罪或數罪者。三、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各別犯罪者。四、犯與本罪有關係之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證、贓物各罪者。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265條 (追加起訴之期間、限制及方式)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就與本案相牽連之犯罪或本罪之誣告罪,追加起訴。追加起訴,得於審判期日以言詞為之。刑事訴訟法 第二編第一審 第一章公訴 第二節起訴 相關法條
【a996088】評論
誣告是前A案判決不成立時。此A案已告一階段結束。事後被告, 依前A案被偽證陳述所提控告為由, 又新提起被誣告, 成立B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