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下列何者非刑事訴訟法第7 條之相牽連案件?
(A)犯與本罪有關之偽證罪
(B)犯與本罪有關之誣告罪
(C)犯與本罪有關之藏匿人犯罪
(D)犯與本罪有關之贓物罪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9216
統計:A(52),B(966),C(54),D(62),E(0)

用户評論

Ellen Chen】評論

第 7 條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相牽連之案件:一、一人犯數罪者。二、數人共犯一罪或數罪者。三、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各別犯罪者。四、犯與本罪有關係之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證、贓物各罪者。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265條 (追加起訴之期間、限制及方式)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就與本案相牽連之犯罪或本罪之誣告罪,追加起訴。追加起訴,得於審判期日以言詞為之。刑事訴訟法 第二編第一審 第一章公訴 第二節起訴 相關法條

a996088】評論

誣告是前A案判決不成立時。此A案已告一階段結束。事後被告, 依前A案被偽證陳述所提控告為由, 又新提起被誣告, 成立B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