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美國憲法僅單獨列舉聯邦政府的事權,至於未列舉的剩餘事權係如何處理?
(A)歸於各州
(B)由聯邦政府依事務性質決定歸屬
(C)由聯邦最高法院裁定
(D)由聯邦參議院議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68821
統計:A(1371),B(107),C(6),D(1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府際關係(斯克柏力版-基於互信程度)

用户評論

【用戶】Vic Lu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這很基礎考題喔  要背書喔..憲法沒列舉歸中央或地方(沒明文說歸誰管)的事務美國制:歸地方(州的事務管轄)加拿大制:全國性事務..歸中央 地方性事務-歸地方 (很好分的錢要花很多的 有代表性示範性事務都歸中央..)昔日的南非聯邦制:憲法沒明定的-歸中央

【用戶】Lin Shara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請問大大參考的是哪本書?或有推薦的??

【用戶】~QQ要上榜~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美國制:列舉聯邦的事權,未列舉的事項歸各州加拿大制:聯邦 及 各邦 分別列舉~昔日南非聯邦制:列舉各邦的事權,未列舉的事項歸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