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甲為美國人時,書立遺囑,指定其好友加拿大人乙為繼承人。多年後甲歸化為我國人,並與日本人丙女結婚,甲欲撤回遺囑,我國法院應適用何國法律?
(A)適用美國法
(B)適用加拿大法
(C)適用我國法
(D)適用日本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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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甲為美國人時,書立遺囑,指定其好友加拿大...

【用戶】O惹味兔hell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這題其實有點不明雖然就60條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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