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4 檢察官甲之弟張三,因與李四間有合夥糾葛,遭李四委任律師乙對張三提起詐欺取財之刑事自訴,並附帶求償新臺幣 1000 萬元。張三求助於甲,甲即介紹大學同窗律師丙提供諮詢,張三認丙值得信賴即委任丙為其辯護。丙受委任後,為不負甲之託付,於商得張三同意後,約乙見面,盼乙及李四息事寧人,撤回自訴,但為乙及李四所峻拒,乙及李四並於翌日召開記者會,控訴張三詐欺取財於前,仗其兄檢察官之勢壓迫李四撤告於後。甲聞訊,隨即向其長官報告,並公開發表聲明,澄清絕無任何仗勢欺人,及違法協助其弟之舉措。請問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檢察官甲與弟張三間,為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甲應迴避與張三有關之所有具體案件,不得介紹辯護人
(B)律師乙召開記者會,屬維護其委任人李四權益之正當行為,並未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C)律師丙與律師乙見面協商行為,因事先徵得張三同意,並未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D)檢察官甲之上開公開聲明,違反檢察官不得以私人或機關代表名義,任意公開發表言論之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29412
統計:A(12),B(6),C(36),D(9),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