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5 甲律師為了拓展業務,與事務所的助理商議,如果助理 A 引薦的案件,將會在固定的薪水之外給予一定比例的酬謝金,甲律師此點構想可不可行?
(A)必須和助理 A 明定分配比例,並作成書面
(B)必須是和 A 沒有利害關係的案件才可以用這種方法引薦
(C)A 擔任招攬案件業務人員就不能再擔任助理,不可兼做二種職務
(D)禁止以支付介紹人酬勞的方式招攬案件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7576
統計:A(0),B(13),C(2),D(75),E(0)

用户評論

【用戶】不純正工程人員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律師倫理規範第十二條律師不得以下列方式推展業務:一、作誇大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宣傳。二、支付介紹人報酬。三、利用司法人員或聘僱業務人員為之。四、其他不正當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