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向乙買一台液晶電視,約定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於乙未交付液晶電視前,當乙向甲請求價金之支付時,甲得主張:
(A)撤銷權
(B)解除權
(C)不安抗辯權
(D)同時履行抗辯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15416
統計:A(15),B(12),C(34),D(671),E(1)

用户評論

【用戶】ltymike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 第 264 條   因契約互負債務者,於他方當事人未為對待給付前,得拒絕自己之給付。但自己有先為給付之義務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