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不可預先聲明不受拘束
(B)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之引誘
(C)對話為要約者,非立時承諾,即失其拘束力,因此不得定承諾期限
(D)將要約變更而承諾者,視為拒絕原要約而為新要約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9297
統計:A(87),B(132),C(50),D(96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要約、要約、特種買賣---試驗買賣

用户評論

Shih-Han Huan】評論

A.154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但要約當時預先聲明不受拘束,或依其情形或事件之性質,可認當事人無受其拘束之意思者,不在此限。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但價目表之寄送,不視為要約。B.154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但要約當時預先聲明不受拘束,或依其情形或事件之性質,可認當事人無受其拘束之意思者,不在此限。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但價目表之寄送,不視為要約。C.156對話為要約者,非立時承諾,即失其拘束力+158要約定有承諾期限者,非於其期限內為承諾,失其拘束力D.160遲到之承諾,除前條情形外,視為新要約。將要約擴張、限制或為其他變更而承諾者,視為拒絕原要約而為新要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