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至德】評論
1.可理解性(comprehensibility):即要能以對方所能理解的溝通方式來溝通。 2.真實性(truth):即所要發言的命題中所涉及的對象確實存在,或其所陳述的事實狀態確實為真。 3.真誠性(truthfulness):說話者能真誠地表露意向,毫不虛偽,以博得聽者的信任。 4.適切性(rightness):即說話者的發言能夠符合彼此雙方所遵守的法律及規範系統;亦即必須有共識,才能使聽者很容易地接納他的發言。
【Da Yan】評論
修改一下廖俊淵同學的口訣
【Joe Hsieh】評論
一、Habermas「溝通理論」的原則 Habermas認為,一個成功的言辭行動,不僅是要說出合讓別人聽得懂的語言,更重要的是當事者雙方都能進入彼此認同的人際關係中。而這種被認同的人際關係之所以可能,乃在於建立說話者的言辭行動是否符合以下幾種原則:(一)可理解性(comprehensibility):即要能以對方所能理解的溝通方式來溝通。(二)真實性(truth):即所要發言的事件所涉及的人物確實存在,或其所陳述的事實確實為真(有人常常會說:是○○說的、聽○○說的,很多人都說……。找不到是誰說的,就會成為一種不知真假的傳言,傳言會對學校的教育環境造成傷害)。(三)真誠性(truthfulness):說話者能真誠地表露意向,毫不虛偽,以博得聽者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