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關於實施「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的說明,以下何者不正確?
(A)實施新的特殊教育課程大綱,有利於實踐融合教育
(B)強調彈性調整能力指標優於教材內容的調整
(C)各校可以彈性調整每節分鐘數,且受教總時數可多於普通教育
(D)就讀普通學校之認知功能嚴重缺損學生應依「九年一貫課程在認知功能嚴重缺損學生之應用手冊」進行各學習領域的調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37209
統計:A(3),B(88),C(464),D(204),E(0)

用户評論

要加油】評論

(D)就讀普通學校之認知功能嚴重缺損學生應依「九年一貫課程在認知功 能嚴重缺損學生之應用手冊」進行各學習領域的調整

岳祥文】評論

李昀蒨—堅持到底!】評論

(D)有關《特殊教育學生學習功能輕微缺損領域課程調整應用手冊》及《特殊教育學生學習功能嚴重缺損領域課程調整應用手冊》乃為因應學生在特定領域/科目有學習功能輕微缺損或嚴重缺損之學習特質和需求而編製之參考手冊,係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各領域課程綱要之內涵為依據,透過簡化、減量、分解、替代或重整等方式調整各教育階段之「領域/科目」 的學習重點(含學習表現和學習內容),以作為課程設計、發展(編選)教材、審查教科書及實 施學習評量之參考。參考資料 p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