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衛生福利部為有效執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8 條第 1 項、第 2 項禁止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之規定,依同法第 28 條第 4 項規定:「第一項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與第二項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宣傳或廣告之內容、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所訂定之「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請說明本準則之法律性質、意涵及效力。(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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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shakira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http://ppt.cc/0OzK 在這裡就有解答囉,是阿摩版友之前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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