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威廷】評論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 10 條 本法所稱情節重大,應審酌左列事項認定之:一、手段與實施之程度。二、被害之人數與受害之程度。三、違反義務之程度。四、行為所生危險或損害之程度。五、行為破壞社會秩序之程度。
【毛浩倫】評論
A是得減輕的事項
【大米】評論
口訣: 施手害人,義務危害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