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保險業經主管機關核准得投資保險相關專業所發行之股票,其投資總額最高不超過保險業:
(A)資金30%
(B)資金35%
(C)業主權益及各種準備金
(D)業主權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22472
統計:A(13),B(37),C(21),D(93),E(0)

用户評論

【用戶】聖彥蔡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146-6 條保險業業主權益,超過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最低資本或基金最低額者,得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保險相關事業所發行之股票,不受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三項規定之限制;其投資總額,最高不得超過該保險業業主權益。

【用戶】聖彥蔡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146-6 條保險業業主權益,超過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最低資本或基金最低額者,得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保險相關事業所發行之股票,不受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三項規定之限制;其投資總額,最高不得超過該保險業業主權益。

【用戶】聖彥蔡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146-6 條保險業業主權益,超過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最低資本或基金最低額者,得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保險相關事業所發行之股票,不受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三項規定之限制;其投資總額,最高不得超過該保險業業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