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有關戶政事務所無須催告,得依職權所為之登記,下列何者錯誤?
(A)更正登記
(B)變更登記
(C)撤銷登記
(D)廢止登記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98455
統計:A(255),B(1040),C(90),D(104),E(0)

用户評論

ChuMi Je】評論

§48-2下列戶籍登記,經催告仍不申請者,戶政事務所應逕行為之:一、出生登記。二、監護登記。三、輔助登記。四、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五、死亡登記。六、初設戶籍登記。七、遷徙登記。八、更正、撤銷或廢止登記。九、經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之身分登記。

LC】評論

戶籍法第 46 條 變更、更正、撤銷或廢止登記,以本人為申請人。本人不為或不能申請時,以原申請人或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戶政事務所並應於登記後通知本人。戶政事務所依職權為更正、撤銷或廢止登記,亦同。

shadowpriest1】評論

嚴格來說這題出的不好 因為法條並沒有出現無須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