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小修】評論
民373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自交付時起,均由買受人承受負擔,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きんじょうすい】評論
11.若當事人間並無特約,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原則上自何時起歸買受人取得?(C)標的物交付時3 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將其二手汽車出賣予乙,若當事人間無特別約定者,關於該汽車之利益及 危險,下列何者正確?(C)自該車交付於乙時起,由乙承受你簡易交付我占有改定他指示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