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Larkin
【年級】
【評論內容】77I: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A)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78:假釋中因(C)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於(D)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B)撤銷其假釋。但假釋期滿逾三年者,不在此限。
【用戶】阿答力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 nnnn第47條(累犯)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Bn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撤銷其假釋。---C D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