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犯罪證物包裝與保存的基本原則,就是會隨時間流逝而改變的短暫性、易碎的物證應優先採證包裝, 有關常見證物的包裝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彈殼與彈頭為防止分散,應包裝於共同容器內,指派專人送至刑事警察局鑑驗
(B)金屬物件上的工具痕跡應適當保護,為防濕氣而生鏽,可塗上一層薄薄的油
(C)已經乾掉的生物性跡證,例如血跡、精液或口水,應分開包裝
(D)若胃內殘餘物及器官欲進行藥毒物檢測,該類檢體可能有易揮發的溶劑,應放置於密封的玻璃中以 防蒸發,再以泡棉柔軟物包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14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VHI】評論

刑事鑑識手冊四十五、子彈、彈頭(殼)證物之處理原則如下:(一)現場子彈、彈頭(殼)採取前宜先記錄其原始狀態,並以適當之方法採取。(二)現場彈頭(殼)宜視個案情況留意其上可能之微物跡證,必要時,宜先採集鑑定。(三)避免以金屬器具直接夾取子彈、彈頭(殼)。(四)彈頭(殼)宜以證物袋分別包裝,避免彼此碰撞。(五)有供比對用之同廠牌子彈者,應準備三顆以上送鑑。

三等】評論

依刑事鑑識手冊第四十五點子彈、彈頭(殼)證物之處理原則如下:(一)現場子彈、彈頭(殼)採取前宜先記錄其原始狀態,並以適當之方      法採取。(二)現場彈頭(殼)宜視個案情況留意其上可能之微物跡證,必要時,      宜先採集鑑定。(三)避免以金屬器具直接夾取子彈、彈頭(殼)。(四)彈頭(殼)宜以證物袋分別包裝,避免彼此碰撞。(五)有供比對用之同廠牌子彈者,應準備三顆以上送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