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近年來,以電腦為犯罪目標的案件層出不窮,有關入侵電腦犯罪與影音證物之處理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影音證物數位檔案應以壓縮檔案格式轉檔為宜,並備份或燒錄成為隨身碟,以利攜帶、保存
(B)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 相關設備者,應以刑法第 315 條「無故窺視窺聽竊錄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C)數位視訊檔案的證物須轉檔成常用格式,無法轉檔者,併附解碼程式送鑑;勿以翻拍螢幕畫面之檔 案送鑑
(D)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 於公眾或他人者,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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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X(A)影音證物數位檔案應以壓縮檔案格式轉檔為宜,並備份或燒錄成為隨身碟,以利攜帶、保存→案以未壓縮檔案格式轉檔為宜,並備份或燒□成光碟X(B)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 相關設備者,應以刑法第 315 條「無故窺視窺聽竊錄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之「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罪,依據該條規定:「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之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O(C)數位視訊檔案的證物須轉檔成常用格式,無法轉檔者,併附解碼程式送鑑;勿以翻拍螢幕畫面之檔 案送鑑X(D)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 於公眾或他人者,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前三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元寶】評論

刑事鑑識手冊五十五、影音證物之處理原則如下:(一)數位檔案以未壓縮檔案格式轉檔為宜,並備份或燒錄成光碟。(二)數位視訊檔案須轉檔成常用格式,無法轉檔者,併附解碼程式送      鑑;勿以翻拍螢幕畫面之檔案送鑑。(三)送件證物應妥善包裝與保存,遠離磁場干擾。

小煤炭】評論

(A)(C)刑事鑑識手冊 五十五影音證物之處理原則如下:1 .數位檔案以未壓縮檔案格式轉檔為宜,並備份或燒錄成光碟。 2.數位視訊檔案須轉檔成常用格式,無法轉檔者,併附解碼程式送鑑;勿以翻拍螢幕畫面之檔案送鑑。 3.送鑑證物應妥善包裝與保存,遠離磁場干擾。(B)刑法 第 358 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C)(D)刑法 第 361 條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前三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