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質 性 研 究 ( qualitative research) 是 社 會 科 學 的 一 項 研 究 取 向 。 訪 談 法 是質性研究收集資料的主要工具,而訪談法有三種型式:①非正式對話訪談(informal conversational interview)②大綱式訪談(general interview guide approach)以及③標準開放式訪談(standardized open-ended interview)。請回答下列問題:
【題組】⑴請以社會福利或社會工作為範圍,自行擬定一項質性研究的研究議題。(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86229
統計:A(2666),B(11),C(451),D(27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訴願管轄之機關

用户評論

【用戶】蔡長軒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這條我整理出的表格原處分機關訴願管轄機關鄉(鎮、市)公所縣(市)政府縣(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縣(市)政府縣(市)政府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直轄市政府直轄市政府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主管院中央各院原院...

【用戶】y080311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果然有"機關"...我中計了...= =

【用戶】愛作夢的平凡人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from台南市政府稅務局網頁民國36年成立「臺南市稅捐稽徵處」及「臺南縣稅捐稽徵處」等2個機關,職司臺南地區之中央與地方稅各項稅捐統一稽徵業務。至民國81年9月,臺灣省各區成立國稅局後,將國稅稽徵業務移撥國稅局辦理,並自92年1月1日起,營業稅回歸國稅局稽徵,自此,稅捐稽徵處業務國稅與地方稅完全分隸自營。  97年1月復因配合地方制度法修正,更名為「臺南市稅務局」及「臺南縣稅務局」;又於99年12月25日因應臺南縣市合併升格改制為直轄市,「臺南市稅務局」及「臺南縣稅務局」合併更名為「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昔日之台南市稅捐稽徵處現改為台南市政府稅務局,為直轄市政府之府外局(機關).依訴願4第四款,不服台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台南市政府提起訴願 。 

【用戶】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臺南市稅捐稽徵處已改為「臺南市政府稅務局」,為地方行政機關,非內部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