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 Ling Chen】評論
第二點 學校訂定之程序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宜依循民主參與之程序,經有合理比例之學生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行政人員代表參與之會議討論後,將草案內容以適當之方法公告,廣泛聽取各方建議,必要時並得舉辦公聽會或說明會。 前項學生代表人數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宜占全體會議人數之五分之一以上;於國民中小學,宜占全體會議人數之十分之一以上。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應經校務會議通過後,由校長發布實施。 學校應依相關法令之規定,參考學生、教師、家長等之意見,適時檢討修正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f14tomcat0610】評論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公布日期:105.05.20二、學校訂定之程序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宜依循民主參與之程序,經有合理比例之學生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行政人員代表參與之會議討論後,將草案內容以適當之方法公告,廣泛聽取各方建議,必要時並得舉辦公聽會或說明會。前項學生代表人數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宜占全體會議人數之五分之一以上題目問高級中等學校,建議修改答案為A
【莊淽媃~謝謝阿】評論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宜占全體會議人數之五分之一以上答案應修改為A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