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依法院組織法規定,訴訟當事人、證人、鑑定人於法庭或辦理檢察事務時有不通國語或瘖啞之人者,由何人負責傳譯?
(A)通譯
(B)法警
(C)公設辯護人
(D)執達員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56741
統計:A(5883),B(33),C(173),D(6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刑事訴訟法第166條

用户評論

小佑子-繼續準備司特四等】評論

法院組織法98條(通譯傳譯或選擇文字訊問)訴訟當事人、證人、鑑定人及其他有關係之人,如有不通曉國語者,由通譯傳譯之;其為聽覺或語言障礙者,除由通譯傳譯外,並得依其選擇以文字訊問,或命以文字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