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bbie】評論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的相關規定在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裡(A) 國立清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因屬實驗小學,故可自行決定是否設置該 委員會 第2條:本辦法所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其範圍如下: 一、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 二、教育部主管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三、國立大學附設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B) 應置委員九~十三人,由校長擔任召集人 第 4 條:本會置委員十三人至二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校長兼任之...... 改成 十三人至二十一人(C) 每學期應至少召開會議二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第 5 條:本會每學期應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