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惠瑩】評論
美國精神疾患診斷標準(DSM-IV),要符合下列症狀、七歲前發病、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不同場所 (如:學校、家裡、工作場所),並造成社會、學業、職業功能上的損害,而且又非因其他發展疾患、精神疾病所引起,始能稱之為注意力欠缺過動症(Attention Deficit / Hyperactivity Disorder),即所謂的「過動症」。俗稱“過動兒”,主要的問題表現在三個層面:注意力不易集中、活動量過多、行為衝動。1、注意力不集中無法集中注意力去完成一件工作或遊戲;外界一有什麼聲音或刺激,馬上就被轉移;對於靜態的遊戲則往往無法完成,做功課或遊戲時比較不能注意到細節或常因粗心大意而做錯,而且不能從頭做到尾,對於需要持久集中精神的事如做作業,會逃避或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