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 條之2 規定,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於一般道路須至少
(A)50 公尺
(B)100 公尺
(C)200 公尺
(D)300 公尺 前明顯標示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32984
統計:A(27),B(560),C(32),D(86),E(0)

用户評論

Joanne Lee】評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102年4月16日 【公布日期】民國102年5月8日對於前項第九款之違規行為,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

Yun Liao】評論

至少…

bobo】評論

法規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2 條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於一般道路應於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間,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三百公尺至一千公尺間,明顯標示之;其定點當場攔截製單舉發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