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依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第 6 條規定,有關特殊教育學校各學部之班級人數之敘述,何者正確?
(A)幼兒部:每班不得超過 8 人
(B)國小部:每班不得超過 12 人
(C)國中部:每班不得超過 15 人
(D)高中部、高職部:每班不得超過 18 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74149
統計:A(376),B(156),C(86),D(57),E(0)

用户評論

oxygen-123】評論

幼兒部:每班不得超過 8 人 國小部:每班不得超過 10人 國中部:每班不得超過 12 人 高中部、高職部:每班不得超過 15 人

Irene Wu】評論

第 6 條 特殊教育學校各學部之班級人數,應依下列規定。但因學生身心障礙程度或學校設施設備之特殊考量,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一、幼兒部:每班不得超過八人。二、國小部:每班不得超過十人。三、國中部:每班不得超過十二人。四、高中部、高職部:每班不得超過十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