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Lily Jhang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公司法240條(以股利發行新股)第一項:公司得由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不滿一股之金額,以現金分派之。第二項: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項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A)第三項:前二項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章程有較高規定者,從其規定。第四項:依前三項決議以紅利轉作資本時,依章程員工應分配之紅利,得發給新股或以現金支付之。(B)第五項:依本條發行新股,除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應依證券管理機關之規定辦理者外,...
【用戶】97141346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解釋一下:(A)X公司擬以發行新股方式分派部分盈餘時,至少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因此,系爭股東會決議在決議方法上係有瑕疵,股東得向法院訴請撤銷該決議 →正確公開發行公司盈餘轉增資(即發行新股分派盈餘),原則上由股東會特別決議之,例外授權董事會決議。本題中敘述普通決議之同意,不合公司法規定,故A選項正確。(B)X公司擬以發行新股方式分派部分盈餘時,對於章程中員工應分配之紅利部分,不得以發給新股方式支付之 →錯誤公司法規定,依章程員工應分配之紅利,得發給新股 或 以現金支付之。故發給新股或現金皆可。(C)X公司擬以發行新股方式分派部分盈餘時,即無須踐行一般發行...
【用戶】Lily Jhang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公司法240條(以股利發行新股)第一項:公司得由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不滿一股之金額,以現金分派之。第二項: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項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A)第三項:前二項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章程有較高規定者,從其規定。第四項:依前三項決議以紅利轉作資本時,依章程員工應分配之.....看完整詳解
【用戶】97141346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解釋一下:(A)X公司擬以發行新股方式分派部分盈餘時,至少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因此,系爭股東會決議在決議方法上係有瑕疵,股東得向法院訴請撤銷該決議 →正確公開發行公司盈餘轉增資(即發行新股分派盈餘),原則上由股東會特別決議之,例外授權董事會決議。本題中敘述普通決議之同意,不合公司法規定,故A選項正確。(B)X公司擬以發行新股方式分派部分盈餘時,對於章程中員工應分配之紅利部分,不得以發給新股方式支付之 →錯誤公司法規定,依章程員工應分配之紅利,得發給新股 或 以現金支付之。故發給新股或現金皆可。(C)X公司擬以發行新股方式分派部分盈餘時,即無須踐行一般發行...
【用戶】Lily Jhang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公司法240條(以股利發行新股)第一項:公司得由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不滿一股之金額,以現金分派之。第二項: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項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A)第三項:前二項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章程有較高規定者,從其規定。第四項:依前三項決議以紅利轉作資本時,依章程員工應分配之.....看完整詳解
【用戶】97141346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解釋一下:(A)X公司擬以發行新股方式分派部分盈餘時,至少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因此,系爭股東會決議在決議方法上係有瑕疵,股東得向法院訴請撤銷該決議 →正確公開發行公司盈餘轉增資(即發行新股分派盈餘),原則上由股東會特別決議之,例外授權董事會決議。本題中敘述普通決議之同意,不合公司法規定,故A選項正確。(B)X公司擬以發行新股方式分派部分盈餘時,對於章程中員工應分配之紅利部分,不得以發給新股方式支付之 →錯誤公司法規定,依章程員工應分配之紅利,得發給新股 或 以現金支付之。故發給新股或現金皆可。(C)X公司擬以發行新股方式分派部分盈餘時,即無須踐行一般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