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某家廢棄物處理公司租用農地挖坑,將有毒之煤渣偷倒在農地上掩埋,造成附近農田及灌溉用水之重金屬污染。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 40 條規定:「事業於貯存、清除或處理事業廢棄物,危害人體健康或農、漁業時,主管機關應立即命其改善,並採取緊急措施。必要時,得命其停工或停業」。
【題組】⑴路人甲經過該處農地,發現上述違法情形,依同法第 67 條規定:「對於違反本法之行為,民眾得敘明事實或檢具證據資料,向所在地執行機關或主管機關檢舉。…」,拍照寄送主管機關提出檢舉。主管機關函覆:「經查並無 台端所舉事實,檢舉不成立」,請問甲對於函覆內容能否提起行政救濟?(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76466
統計:A(4),B(2282),C(1),D(50),E(0)

用户評論

【用戶】Dong Wun Jyun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名  稱姓名條例 第 3 條 國民依法令之行為,有使用姓名之必要者,均應使用【本名】。

【用戶】Yi-ting Chen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姓名條例)第 5 條 國民依法令之行為,有使用姓名之必要者,均應使用[本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