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根據我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規定,今年 7 月 11 日起身心障礙的分類將依據 ICF 的標準。此項變革主要以何者取代「障礙類別」,做為提供身心障礙者服務的參考依據?
(A)需求程度
(B)障礙程度
(C)社區環境
(D)智力水準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33641
統計:A(451),B(36),C(15),D(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5 條
用户評論
【阿囉哈】評論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自101年7月11日起將推行身心障礙鑑定及需求評估新制,新制推動後,身心障礙的分類將由現行16類改為依據WHO所頒布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簡稱ICF)」之8大分類,且新制的精神,是以醫事、社工、特殊教育與職業輔導評量等專業人員組成專業團隊進行鑑定及評估,對於合於規定者核發「身心障礙證明」;另增加需求評估制度,部分福利服務項目會依需求評估結果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