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NI】評論
(A)故意+過失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1222.犯強盜最而故意殺害被害人者,在學理上稱之為:(A)加重結果犯(B)牽連犯(C)結合犯(D)想像競合犯修改成為1222.犯強盜罪而故意殺害被害人者,在學理上稱之為:(A)加重結果犯(B)牽連犯(C)結合犯(D)想像競合犯
【Sophia】評論
刑法332=328+271形式結合犯:本質上是兩罪(故意+故意),避免刑法失衡而創設更重之罪
【@@】評論
第332條:犯強盜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犯強盜罪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放火者。二、強制性交者。三、擄人勒贖者。四、使人受重傷者。*看到妹妹很可愛把她擄走,對其強制性交使其身受重傷,為了湮滅證據,就放火燒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