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依審計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下列何種處置之敘述正確?
(A)臺北市審計處對臺北市政府有關免除賠償責任之處置,應由該處審計會議決議行之
(B)審計部對臺北市政府有關再審查案件所為之准駁,應由該部審議會議決議行之
(C)審計部對臺北市政府有關聲請覆核案件所為之准駁,應由該部審計會議決議行之
(D)臺北市審計處對臺北市政府有關聲請覆議案件所為之准駁,應由該處審計會議決議行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0),C(2),D(0),E(0)
用户評論
【Sofia】評論
第11條(審核會議) 審計機關處理重要審計案件,在部以審計會議,在處(室)以審核會議決議行之。 前項會議規則,由審計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