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該如何課稅?
(A)不計入所得額課稅
(B)應計入所得額課稅
(C)按20%分離課稅
(D)按10%分離課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76692
統計:A(180),B(51),C(5),D(7),E(0)

用户評論

【用戶】Cindy Che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二十四條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  餘淨額,除依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

【用戶】happyandsad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所得稅法第42條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其可扣抵稅額,應依第六十六條之三規定,計入其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用戶】Cindy Che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二十四條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  餘淨額,除依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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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所得稅法第42條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其可扣抵稅額,應依第六十六條之三規定,計入其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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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二十四條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  餘淨額,除依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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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所得稅法第42條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其可扣抵稅額,應依第六十六條之三規定,計入其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