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評論
第 22 條 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之申購,食品藥物署得限量核配;其限量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a)使用執照是下列身分使用時申請第 7 條 醫師、牙醫師、獸醫師或獸醫佐非領有食品藥物署核發之管制藥品使用執照,不得使用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或開立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前項使用執照登載事項變更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食品藥物署辦理變更登記。第一項使用執照遺失或損毀時,應向食品藥物署申請補發或換發。第一項使用執照之核發、變更登記、補發、換發及管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Camille Hsu】評論
應向管制藥品管理局申請核准登記,發給管制藥品登記證。
【蝙蝠蛾科的蟲草蝙蝠蛾】評論
2020更新應該是跟食藥署申請核准登記,取得管制藥品登記證
【匿名】評論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4(管制藥品及製藥工廠之設置管理)第1級、第2級管制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及販賣,應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稱食品藥物署)之製藥工廠為之;必要時,其製造得由食品藥物署委託藥商為之。
【Natalie Chang】評論
一二級管制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及販賣應...
【小蝦】評論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 16條藥局應向食品藥物署申請核准登記,取得管制藥品登記證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 4條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及販賣,應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稱食品藥物署)之製藥工廠為之;必要時,其製造得由食品藥物署委託藥商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