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甲向乙出版社訂購教科書100本,乙以信譽擔保該社出版書籍零缺陷,書到後甲發現其中5本有缺頁、污漬,下列何者非屬甲可向乙主張者?
(A)解除契約
(B)另送 5 本新書
(C)要求損害賠償
(D)減少價金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94118
統計:A(5),B(2),C(6),D(4),E(0)

用户評論

巷子李】評論

出賣人不履行物之瑕疵擔保義務者,買受人得:a. 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b. 請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違反「品質擔保」或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選擇損害賠償。c. 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須僅指定「種類」,出賣人就另行交付之物仍應負擔保責任。d. 數物併同出賣時,一物有瑕疵者:原則上買受人僅得就有瑕疵之物為解除。若以總價金將數物同時賣出者,買受人並得請求減少與瑕疵物相當之價額。惟當事人任何一方因有瑕疵之物與他物分離而顯受損害者,得解除全部契約。E. 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之短期消滅時效:於買受人依民法第356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F. 免除、限制擔保義務之特約:若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之存在,則特約無效。資料來源: 三民輔考

vicki】評論

我的想法是100本中只有5本瑕疵,以數量來看,解除契約顯失公平如有錯誤請指正 謝謝

vul3_yoyo2002】評論

原來如此~謝謝vicki

Sardonna63】評論

359 物之瑕疵擔保效果 - 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如果違反了§354 ,也就是賣方對於物的 效用 品質 價值 在交付的時候有減損買方可以解除契約 或 減少買賣價金※如果解除契約顯失公平,就只能減少價金 例如一百坪的房子少了兩坪。§360 物之瑕疵擔保效果 - 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物有瑕疵,買方除了§359以外,還有另外一個選擇,就是請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不過,一旦選了用§360,就不能再用§359§364 物之瑕疵擔保效力 - 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如果買賣標的物是「種類之債」,就可以用這條例如,買到A蘋果是壞的,就可以要求換相同等級的B蘋果

yamoler Teac】評論

第359條(物之瑕疵擔保效力1~解約或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