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關於刑法規定緊急避難之成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須有緊急危難
(B)須出於不得已之行為
(C)須於公務上無特別義務者
(D)須對加害人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6812
統計:A(1),B(3),C(97),D(410),E(0)

用户評論

米花】評論

(C)的意思要無公務上或業務上的特別義務: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業務的人,在自身遭遇有危難臨頭時,必須要忠於自身公務或業務上的義務,不能置業務於不顧主張緊急避難。資料來源http://www.benstalk.com/%E8%BF%AB%E5%9C%A8%E7%9C%89%E7%9D%AB%EF%BC%8C%E7%B7%8A%E6%80%A5%E9%81%BF%E9%9B%A3/

樂樂】評論

如果是警察之類的人員要抓補犯人(公務員的義務),犯人不能主張「緊急避難」。

印地安納瓊斯】評論

例如船長碰到船難,不能說自己要緊急避難自己就先落跑了,而是先堅守崗位,讓船員乘客都安全逃離危險後,最後才能逃離!這就是船長的公務上特別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