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評論
(A)第5點 法院宜設置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以利行政服務一元化及電腦化,俾提高服務品質及效率。 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午休時間不休息。 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櫃檯工作人員應備置職稱名牌。 法院應於明顯處或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設意見箱,並備置反應表,供民眾填寫。 (B)第21點 證人、鑑定人於法官訊問、鑑定完畢後,應主動依規定發給證人、鑑定人日旅費或鑑定費。 (C)第29點 法院對民眾之書面、電子郵件陳訴,宜函復處理結果。對民眾之口頭陳訴,宜由書記官長或相關人員予以接見,並作適當處理。 (D)第27點 當事人於法院下班後,提出書狀或文件者,法院應指定值班人員代收,並於法院網站清楚標示非上班時間收狀之服務時間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