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lu(為自己而戰)】評論
42 下列關於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職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監察人對於董事會編造提出股東會之各種表冊,應予查核,並報告意見於股東會(O)公司法 第219條監察人對於董事會編造提出股東會之各種表冊,應予查核,並報告意見於 股東會。 監察人辦理前項事務,得委託會計師審核之。 監察人違反第一項規定而為虛偽之報告者,各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B)監察人除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東會外,得為公司利益,於必要時,召集股東會(O)第220條 監察人除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東會外,得為公司利益,於必要時 ,召集股東會。 ...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公司法第218條之2第一項:監察人得列席董事會陳述意見
【anita13246579】評論
第 218 條監察人應監督公司業務之執行,並得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查核簿冊文件,並得請求董事會或經理人提出報告。監察人辦理前項事務,得代表公司委託律師、會計師審核之。違反第一項規定,妨礙、拒絕或規避監察人檢查行為者,各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第 218-2 條監察人得列席董事會陳述意見。 (C)董事會或董事執行業務有違反法令、章程或股東會決議之行為者,監察人應即通知董事會或董事停止其行為。第 219 條監察人對於董事會編造提出股東會之各種表冊,應予查核,並報告意見於股東會。(A)監察人辦理前項事務,得委託會計師審核之。監察人違反第一項規定而為虛偽之報告者,各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第 220 條監察人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