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下列何種情形並非書面行政處分得不記明理由者?
(A)有關專門知識、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
(B)大量作成之同種類行政處分
(C)以自動機器作成之行政處分依其狀況無須說明理由者
(D)限制人民之權益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81394
統計:A(48),B(69),C(43),D(1189),E(0)

用户評論

波波】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97條:不須記明理由口訣:未知大一專法一、未限制人民權益者。二、已知悉或可知悉。三、大量做成同種類處分。四、一般處分經公告。五、專門知識、技能或檢定。六、依法律規定。(以上法條只有擷取部分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