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下列有關考試院之敘述,何者錯誤?
(A)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的考試院職掌有考選、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以及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的法制事項
(B)考試院下設考選部、銓敘部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C)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和考試委員若干人;其中院長由考試委員互選產生
(D)考試院院會是合議制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61875
統計:A(56),B(26),C(1223),D(114),E(0)

用户評論

vanesaafan】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 (考試院)n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一、考試。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n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

失敗不是世界末日,放棄才是】評論

●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司法院長監察院長大法官考試院長●由總統直接指派任命: 行政院長 (資料來源:http://vip./note_book.php?bsid=10613&noteid=2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