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lie Ke】評論
甲生:私立實驗教育學校之實驗教育計畫停辦時,得依學生意願留校或輔導轉學。 應依學生意願留校或輔導轉學,必要時得由各該主管機關分發學生至其他學校。丁生:申請設立或改制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者,招生對象為五歲至十八歲 之學生。(招生對象為六歲至十八歲)「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條例」
【Eve Chen】評論
甲為什麼錯呢?
【Suny English】評論
甲生:私立實驗教育學校之實驗教育計畫停辦時,得依學生意願留校或輔導轉學。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許可辦法 第 十一條 實驗教育計畫經停辦或不續辦時,實驗學校應依學生意願留校或輔導轉學;必要時, 得由本部自行或商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協助分發學生至其他學校。丁生:申請設立或改制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者,招生對象為五歲至十八歲之學生。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十四條 學校法人及其他非營利之私法人,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並符 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得申請設立或改制私立實驗...
【g750167】評論
回5F我看到時也是有點錯愕,但依據法條內容,真的是錯在"應"跟"得"
【Grace Liu】評論
甲生所敘述之相關法條,應該是《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的第20條喔 私立實驗教育學校之實驗教育計畫經停辦或不續辦時,應依學生意願留校或輔導轉學,必要時得由各該主管機關分發學生至其他學校。學校法人或其他非營利之私法人依法解散時,各該主管機關應廢止其私立實驗教育學校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