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某位教師把「學生能夠運用三原色調出四種以上的中間色」當成行為目標,這項行為目標當中的 五項要素依序為:
(A)學習主體、條件、結果、行為、標準
(B)學習主體、條件、標準、行為、結果
(C)學習主體、條件、行為、標準、結果
(D)學習主體、標準、行為、條件、結果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21455
統計:A(216),B(2669),C(9042),D(605),E(1)

用户評論

【用戶】Shu-mei Hsu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學生(主體)、能夠運用三原色(條件)、調出(行為)、四種以上(標準)、中間色(結果) 

【用戶】Charlotte Hua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原來是要排順序!

【用戶】教檢加油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學生(對象)在學過本課解釋且復習過後(條件),能背誦正確的解釋(行為),正確率達80%(標準),最後才由老師檢視學生的學習成果

【用戶】chuchu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1)對象-即何人在完成預期行為,通常專指學生 (2)行為-即學習的具體表現,也就是行為動詞 (3)結果-指行為所產生的具體成果 (4)情境-行為進行的條件與環境(5)標準-用以評量達成目標成功度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