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安安】評論
國民教育法 第四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據人口、交通、社區、文化環境、行政區域及學校分布情形, 劃分學區,分區設置。
【Banai Chiu】評論
"非" 沒有看到XD
【沈靈】評論
社交.人文行
【下午茶】評論
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