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uwei】評論
推樓上並整理任何公司都可以當控制公司從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已發行+可表決權股份過半有限、兩合:持有資本額過半無限公司:不能成為從屬公司
【神木幼苗】評論
公司法 第369條之2(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 公司持有他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或出資額,超過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半數者為控制公司,該他公司為從屬公司。 除前項外,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他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者亦為控制公司,該他公司為從屬公司。
【zz03240324】評論
公司法13條明定 [公司]不得為他公司無限責任股東公司法369-2規定公司持有他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或出資額,超過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半數者為控制公司,該他公司為從屬公司[體系解釋]惟任何公司都不得為他公司無限責任股東,蓋無法持有無限公司股票超過50%而使無限公司程為從屬公司,自不待言
【derek801204】評論
公司因持有他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過半數所形成之控制與從屬關係:所有種類之公司均得成為控制公司無限公司不能從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