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kasiki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 「功能性遊戲」是一種自發性的練習活動,一般來講大約發生在0-2歲左右,在兩歲時達到高峰,然後會逐漸減少,例如幼兒的跑、跳活動均屬之。 「建構遊戲」則是透過組織物品或創造物品而獲得快樂的遊戲,通常與畫畫、積木與黏土等有關。畫畫除了可以讓幼兒抒發感情外,綜合視覺、觸覺、肢體動作等刺激,是一種不錯的創造性遊戲;積木遊戲是幼兒常見的遊戲形式,它提供給幼兒觀察、創造與學習的機會,甚至從遊戲過程中體會到成就感與滿足感;黏土則是最有觸感的遊戲材料,不只提供幼兒發洩的管道,也提供幼兒創造的題材。 「戲劇遊戲」會隨著遊戲者的年齡不同而產生變化,而且幼兒會在遊戲當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也可能會因為模仿他人動作、語言而感到快樂,這類型的遊戲以辦家家酒為代表。 「規則遊戲」是指遊戲過程必須遵守一些規則,且必須相互合作才能完成。一般而言,玩跳棋、打棒球是規則遊戲的主要型態,大致在五、六歲時開始出現。整個遊戲發展順序大致依「功能性遊戲」到「建構遊戲」到「戲劇遊戲」到「規則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