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f4679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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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A)特別法→錯誤。普通法:適用一般的人、事、時、地的法律。通常規定範圍較廣泛,規定內容較簡略,屬一般性規定。例如:民法、刑法,都是以一般身分、一般事項、平常時期、全國各地為效力所及範圍的法律。特別法:適用於特定的人、事、時、地的法律。通常規定範圍較為狹小,規定內容較為詳盡,且屬特殊性規定。例如:陸海空軍刑法、公司法、戰時軍律、戒嚴法。分別以特殊身分、特別事項、特別時期、特定地區為效力所及範圍的法律。區別實益:普通法與特別法的區別實益,在於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的適用。倘若同一事件有二以上的法律為不同規定時,應優先適用特別法的規定。(B)子法→正確。母法:係指某一法律根據其他法律產生,被根據的法律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