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ao-Jhen Che】評論
我在想,因為發展遲緩的定義是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者顯著遲緩,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而題幹中小寶智力與適應行為的測驗結果,都未達平均數負二個標準差,所以可判定小寶應為智能障礙。不知這樣的解讀是否有誤XD
【Sunnyday】評論
「魏氏幼兒智力量表」標準差15
【Jimmy Huang】評論
回應樓上 我覺得 智能障礙的部分 還要考量 社會適應所以 小寶的文蘭分數為65 低於平均2個標準差 明顯低於正常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