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瑞】評論
第26條(一行為同時違反刑事法律及行政法上義務規定之處罰及適用範圍)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罰緩因為不屬於其他種類的行政罰,所以不得再為之。
【kai zhe】評論
行政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