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關於公務員服務法上公務員法律關係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員除依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B)公務員於離職後 5 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3 年內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經理、顧問等職務
(C)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
(D)公務員兼任教學研究工作,應經服務機關許可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94153
統計:A(333),B(3260),C(341),D(17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法
用户評論
【Aimee Kung】評論
第 14-1 條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要背就背完整比較保險,
【winny】評論
B好壞,以後法條題的數字感覺都要一字不漏的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