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行政罰法中有關責任能力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滿 70 歲以上之行為,得減輕處罰
(B)未滿 14 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
(C) 14 歲以上未滿 18 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
(D)行為時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不予處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17537
統計:A(3338),B(51),C(58),D(191),E(0)

用户評論

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地特四等】評論

補充刑法同行政罰也有關於精神障礙的規定; 同社維法有瘖啞人的規定第 19 條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第 20 條瘖啞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Vicky Chang】評論

行政罰法  第9條第 9 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n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n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n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予處罰。n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n減低者,得減輕處罰。n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