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ophia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保安處分:86~95#拘束人身自由86:感化教育87:監護處分88,89:禁戒處分90:強制工作91, 91-1: 強制治療#非拘束人身自由92, 93:保護管束95:驅逐出境
【用戶】@@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2條:(從舊從輕)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從新原則)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處罰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後,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而法律有變更,不處罰其行為或不施以保安處分者,免其刑或保安處分之執行。第1條: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亦同。